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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绿实新材料基金招GP

关于公开征集浙江绿实新材料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 "415X" 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 — 2027 年)》和组建浙江省 "415X" 产业集群专项基金的战略部署,经浙江省政府批准,在舟山设立浙江自贸区绿实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浙江绿实新材料基金 " 或 " 本基金 ")。为构建多元化投资体系,拓展投资生态圈,吸引全国优秀机构积极参与子基金的投资管理,现公开征集子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简介

浙江绿实新材料基金首期规模 40 亿元,由浙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一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金投鼎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二,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财金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担任有限合伙人。本基金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现代消费与健康、绿色石化与新材料四大领域,重点投向炼油化工、精细化工、高端新材料、高端装备等行业。本基金原则上 80% 投向直投项目,不超过 20% 投向子基金。

二、子基金管理人基本要求

管理人应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 机构资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且已在相关监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登记备案。

2. 管理资质:(1)最近三年未受到有权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且无重大事项正在接受司法部门、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2)具有完善的治理、决策流程和内控机制,建立并实行了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3. 团队规模:(1)不少于 5 名专业投资人员,其中至少 3 名具备 3 年以上的股权投资经验;(2)管理人及核心管理团队累计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实缴规模等值不低于 5 亿元人民币。

4. 炼油化工、精细化工、高端新材料、高端装备等行业的历史投资业绩:管理人或管理团队有 3 个(含)以上成功投资案例,成功投资案例指(1)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截至公开征集公告发布之日);(2)退出项目年平均收益率(单利)15%(含)以上;(3)未退出项目有公允价值的,年平均收益率(单利)15%(含)以上(按最新一轮融资估值计算)。

5. 募资要求:参加申报时取得不少于基金目标规模 50% 的出资承诺函(含基金管理机构,不含本基金)。

三、子基金设立要求

子基金需满足相关设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资方向

围绕浙江省 "415X" 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100% 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现代消费与健康、绿色石化与新材料领域;不低于 70% 投向炼油化工、精细化工、高端新材料等行业。

(二)基金注册地

浙江省内。

(三)目标规模与出资结构

1. 本基金投向子基金的总金额不超过 4 亿元,单个子基金规模不设限制。

2. 本基金对单个子基金的认缴出资比例不超过该子基金认缴规模的 30%;认缴出资比例超过子基金认缴规模 20% 的,或认缴出资金额超过 1.5 亿元的,本基金需对子基金委派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观察员等)。

3. 子基金管理机构、普通合伙人认缴金额不低于基金目标规模的 1%。

4. 浙江 "4+1" 专项基金合计在子基金认缴比例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 50%。

(四)设立方式

以新设方式设立,本基金不以受让份额方式参与投资子基金。

(五)子基金期限

子基金存续期限不得超过本基金剩余存续期限。

(六)地域投资指标

子基金返投到浙江省内的资金总额不低于本基金实缴金额的 2 倍,返投到舟山市内的资金总额不低于本基金实缴金额的 1.2 倍。舟山市的返投同时计算为浙江省的返投,不构成重复计算。子基金在浙江省内非舟山地区投资金额不低于本基金实缴出资额的 20%。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材料领取方式

意向机构请发送申请邮件至下述邮箱,标题请包含 " 申领征集材料 " 字样,随附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盖章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同时请提供贵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我方于下一个工作日之前将电子版申请材料通过回复邮件方式发送至贵方邮箱。

收信邮箱:fanqianyi@zjenergy.com.cn,抄送至 zhanghao1@zjenergy.com.cn。

(二)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意向机构须按照申报指南中的要求提交电子申报材料及书面申报材料。电子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fanqianyi@zjenergy.com.cn,抄送至 zhanghao1@zjenergy.com.cn。纸质材料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南星街道玉皇山基金小镇二期甘水巷 30 号。本次征集申报材料提交期限截至 2025 年 7 月 5 日下午 17:30。

联系人:张浩、范茜依;

联系电话:0571-86679256、0571-86679254。

申请机构应对申请过程中获取的任何非公开材料、文件及信息严格保密,且不得用于申请以外的其他用途;也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全部责任。

本次公开征集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或承诺,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各参与方申报材料决定下一步工作安排并最终确定选择子基金管理人。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本公告做出最终解释或调整本公告的内容。

来源:浙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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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505/5492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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