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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此地拟征收

4 月 11 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拟征收永春镇柳家村部分集体土地,范围为:东至抚长高速;南至柳家村集体土地;西至人民大街;北至兴创路。

长春市人民政府 2025 年第 40 批次

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在报批的长春市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内,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拟征收永春镇柳家村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土地现状

拟征收永春镇柳家村部分集体土地,面积约为 58 公顷,其中农用地约 29.4 公顷(耕地约 21.4 公顷)、建设用地约 27 公顷、未利用地约 1.6 公顷。具体征收范围是:东至抚长高速;南至柳家村集体土地;西至人民大街;北至兴创路(具体界线以实际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土地目的

该批次用地是出于公共利益需要,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建设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对征收地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此范围内严禁抢栽、抢种农作物、花卉和苗木等,严禁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生产设施。如违反此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2025 年 4 月 11 日

来源: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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