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生举报3岁男童疑遭父亲虐待,律师称若属实应撤销监护资格
现代快报讯(记者 孙苏皖)近日,一段“医生举报3岁男童疑遭父亲虐待”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中,自称是浙大儿童医院的叶医生表示,接诊时遇到全身多处受伤的3岁男童,怀疑孩子遭到其父亲的长时间虐待,现代快报对此展开了调查报道。如果该名男童确实是被父亲虐待,是否可以撤销其父亲的监护资格?
关于孩子伤情的具体来历,叶医生询问了陪同就诊、自称是男童奶奶的女子。起初,该女子未明确说明受伤缘由,在被问及头部肿胀情况时,孩子小声称“是爸爸打的”,随后奶奶才称是因为“男童顽皮惹其父亲生气,不经意将其推倒撞至茶几”。据叶医生表述,男童奶奶称,男童父母已离婚。
4月24日,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武林派出所回应媒体称,公安机关已经关注到网上视频情况并开展调查,网传小孩的情况是在异地发生,男童来杭州就诊,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当地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目前孩子处于安全状态。
如果该名男童确实是被父亲虐待,可以撤销其父亲的监护人资格吗?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当监护人出现虐待行为,严重侵害孩子权益时,法院有权根据相关个人或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指定监护人。
“民法典第36条规定,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人民法院可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付建表示,如果该男童爸爸实施了虐待行为,严重危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经过申请,应当被撤销监护资格。据现代快报记者了解,根据民法典规定,有权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主体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
浙江疑遭虐待男童已出院,当地警方称“孩子目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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