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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贷款额度、培养创业人才、给予创业资金……四川出台新政支持返乡入乡创业

封面新闻记者 杨博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措施》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政策明确鼓励重点群体返乡入乡创业,对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给予小微企业同等待遇,叠加农机购置补贴、养老托育机构建设补助等专项支持。

强化财政政策支持

据悉,此次《措施》加大创业信贷支持力度,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小微企业申请额度由400万元提高至600万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贴息,超过国家规定额度部分贴息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分担。鼓励经办银行对贷款到期时继续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给予无还本续贷支持。持续实施青年创业促进计划,对在川创业3年内符合条件的18一40岁青年,提供3一10万元免利息、免担保、免抵押创业启动资金贷款。

同时,还优化创业补贴政策,创业补贴覆盖对象扩大到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施分段补贴办法,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创业补贴5000元;正常运营18个月以上的,由各地根据创业规模、创业所处阶段、吸纳就业人数等因素再给予创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

健全创业支持体系

对于想要进行创业的人,《措施》还有多项政策支持。将加大创业培训力度,扩大创业培训覆盖对象到全部有创业需求的劳动者,实施差异化创业培训补贴。鼓励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紧贴“15 N”重点产业链和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需求,围绕首发经济、银发经济、冰雪经济、国际旅游等,开发特色创业培训项目。挖掘平台经济、小店经济孕育创业、吸纳就业潜力,加大对农村电商、跨境电商等新就业形态和灵活就业中有创业需求人员的创业培训,支持发展各类特色小店、手工作坊等小规模经济实体。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院校、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发挥行业性专业化优势,聚焦不同业态创业者不同阶段创业需求,参与创业培训课程开发和创业培训项目实施。

同时,鼓励重点群体返乡入乡创业,对领办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鼓励各地对返乡入乡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购置农机设备、兴办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等,按规定给予一定补贴。

此外,还支持创业企业人才引育。将带动就业多的创业企业人才需求纳入地方引才工作范围,在职称申报、人才评定、子女入学、人才公寓等方面按规定给予倾斜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人才申报国家和省相关人才计划,对入选人才给予相应政策支持。支持海外留学回国人才来川创新创业,对通过评审的海外留学回国人才创办企业,按重点类、优秀类、启动类分别给予每户企业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助。

记者了解到,《措施》还从加强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加大对创业失败人员帮扶等多方面进行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