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人大制定促进旅游业协同发展决定
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今后,沈阳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阜新市、辽阳市、铁岭市(以下简称七市)和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的旅游业将更加高质量协同发展。近日,辽宁省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孟昭贵介绍《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旅游业协同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相关情况。《决定》已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制定《决定》是推动区域旅游业协同发展的重要保障。七市和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旅游资源丰富、交通便利快捷,自2015年成立沈阳经济区旅游联盟以来,在推进旅游资源管理、旅游产品开发、旅游宣传推介等方面开展了深度合作,具有深厚的旅游业协同发展基础。”孟昭贵介绍说,制定《决定》,有利于将成型的经验做法和应予规范的事项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进而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协同发展,实现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围绕明确协同发展目标,《决定》规定,明确协同发展目标,聚焦打造高品质文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地要求,加强七市和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在旅游产品开发、营销推广、交通互联、市场监管等领域深度合作,促进旅游资源共享、品牌共建、市场共拓,充分发挥区域旅游资源特色和优势,发展特色旅游和全域旅游,提升区域旅游整体竞争力,共同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这样规定,明确了七市和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旅游业协同发展的目标,有利于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针对建立健全协同发展工作机制,《决定》要求,建立七市政府、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间协调推进机制,统筹谋划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共同解决旅游业协同发展的重大问题,深化务实合作,争取国家、省支持。七市旅游主管部门、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旅游工作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常态化联系和定期会商机制,共同推进和落实区域协作事项。这样规定,有利于七市和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之间加强协同配合,共同解决旅游业协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关于协同开发特色旅游产品,《决定》规定,深入挖掘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工业文化、体育文化、民族文化等文化资源,充分利用森林、山川、湿地、草原、沙漠、湖泊、江河等生态资源,协同开发冰雪、避暑、乡村、赛事、研学、旅居、康养等富有特色的区域旅游产品。这样规定,有利于充分利用区域特色旅游资源,发挥区域旅游优势。
为了加强组织实施和协作,《决定》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应当与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阜新市、辽阳市、铁岭市人民政府和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密切协作,根据本决定明确旅游业协同发展具体任务,认真组织实施;沈阳市在制定或者修改旅游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时,应当加强与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阜新市、辽阳市、铁岭市和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的沟通与会商,推动工作机制、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相协调。上述规定,有利于加强七市和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工作联动,推动构建有利于协同发展的法治环境。
另外,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芳表示,针对《决定》提出建立七市一区协调推进机制,统筹谋划政策举措的要求,将重点落实三方面工作。一是深化“月度线上会商、季度线下交流”的联动机制,围绕跨区域规划衔接、重大项目布局等议题,深化务实合作,着力破解协同难题;二是联合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积极促进旅游交通、智慧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推动七市一区负责文旅工作部门建立联合工作组,确保《决定》内容落地见效,形成“规划共商、项目共建、成果共享”的一体化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