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词: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5月1日起施行

人民网呼和浩特4月15日电 (记者 张雪冬)4月15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据发布会消息,《条例》于2025年2月13日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发布会现场。人民网记者 张雪冬摄

新闻发布会上,据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戴燕介绍,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强化司法鉴定监督管理,规范和保障执业活动,内蒙古司法鉴定公信力显著提升。目前,全区已核准登记司法鉴定机构63家,注册司法鉴定人达934名。2024年,全区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案件4.91万件,鉴定意见采信率98%以上。

司法鉴定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随着自治区经济社会建设和司法鉴定改革的不断深入,行业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鉴定资源区域分布不平衡、监管制度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逐渐凸显,成为制约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

2023年9月,自治区司法厅着手起草《条例》,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立法程序进行审查和修改,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2024年9月4日提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进行了广泛深入调研考察,反复修改完善,经2024年9月、11月及2025年2月三次审议,最终由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

《条例》共六章61条,包括总则、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活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条例》的制定充分立足内蒙古自治区实际,对规范司法鉴定活动、推动司法鉴定行业有序发展、完善执业管理体系、强化机构和人员执业保障等方面出台制度规范,为自治区司法鉴定行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地方立法保障。

2025年,全区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将以深入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为契机,坚持党对司法鉴定行业的领导,着力提升司法鉴定行业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推动司法鉴定行业发展,为更好的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贡献司法行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