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警方:行拘!零容忍
近日,一名成都地铁女乘客发布视频称,其在乘坐2号线时疑似遭到一名陌生男乘客偷拍,男乘客鞋尖部位有疑似微型摄像头物件,此事引发众多网友关注。
4月29日,成都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刘某(男,27岁)为寻求刺激,在成都地铁公共区域内,使用私自改装的偷拍设备对女性乘客裙底进行偷拍供个人观看。目前,刘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此前,4月28日,成都地铁工作人员回应称,4月25日晚间21时注意到这一舆情后,成都地铁立即向警方告知这一情况,并组织二号线全体工作人员126人进行核查,巡逻过程中暂未发现上述偷拍情况,也未接到乘客反映相关情况。
偷拍者被行政拘留的事件也再次提醒,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偷拍女性,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会受到道德的强烈谴责,更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女性如果怀疑遭遇偷拍,不妨及时取证,如果当时不方便维权,可以事后交给警方来处理。而在事情没有得到权威结论前,将相关信息发到网上时要慎重,既可以避免伤及无辜,同时也能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