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法院:上门办理领款手续,暖心执行护“夕阳红”
大象新闻记者 龚雪 通讯员 杨丰华 彭雨
“老人家,您的赡养费已经执行到位了,我们来帮您办理领款手续。”
“没想到这么快就把钱要到了,还麻烦你们专门跑一趟,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近日,罗山县法院执行局仅用8天时间成功执结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考虑到两位申请执行人年逾八旬且行动不便的实际情况,执行干警立即开启绿色通道,主动上门服务为老人办理领款手续,用司法速度与温情守护“夕阳红”。
高效执行显担当
年逾八旬的张爷爷(化名)与李奶奶(化名)育有两子一女,因家庭矛盾,其次子始终未履行赡养义务。无奈之下,两位老人将其诉至罗山县法院,要求其承担赡养义务。结合两位老人的退休收入状况和实际生活需要,法院依法判决其次子需每月给付400元赡养费。判决生效后,由于被告始终未履行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累计拖欠赡养费2800元,两位老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案件事关民生,罗山县法院执行局在受理该案后,立即在第一时间发起网络查控。执行干警们依托“快执程序”,从线上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并对足额财产快速扣划,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8个工作日,便将2800元的赡养费成功执行到位,跑出司法为民“加速度”。
上门办理暖民心
考虑到两位老人的居住地距法院较远,且年逾八旬,行动不便,前往法院办理结案手续存在困难,执行干警当即决定主动上门为其办理领款手续。
他们携带案件材料来到老人家中,耐心地向两位老人讲解文书,“面对面”逐句沟通,“手把手”协助老人完成签字确认等流程,确保老人能在第一时间收到赡养费。
临别时,执行干警还主动留下联系方式,并叮嘱老人要保重身体,有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法院干警,一定会尽力帮助其解决,切实让两位老人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与温暖。
一次高效的执行,一场暖心的奔赴,不仅帮助当事人成功兑现了胜诉权益,更传递了司法为民的温情,生动展现了人民法院对老年群体的司法关怀。未来,罗山县法院将坚持把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放在首位,对涉民生案件“快立、快执、快结”,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以更高效、更有力的执行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用实际行动书写为民服务的精彩篇章。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第二款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编审:孙晓东